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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10-28    点击:296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以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为目标,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广泛、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巩固和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形成“健康融于所有公共政策”的社会大卫生工作格局,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和政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新农村、幸福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统筹开展整洁行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健全“五种模式”(市城区、县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采取户分类袋装——专业队伍收集运输——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模式;离市城区、县区城区垃圾场近的乡镇、村庄垃圾处理,采取户集——组分类——村组收——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离市城区、县区城区垃圾场远的乡镇、村庄垃圾处理,采取户集——村组收、分类——乡镇处理模式;离乡镇垃圾场远的村庄垃圾处理,采取户集——村组收、分类——村处理模式;在边远山区单家独户生活垃圾,采取户集——户处理模式)运行机制。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行政村比例。加强国省干道、铁路及旅游通道沿线风貌塑造,打造靓丽风景线。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农药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置体系。严控养殖污染,推进饲料清洁化,严格防控饲料重金属超标,限制抗生素使用,合理划分畜禽散养禁止区、限养区,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先在市城区周边(绕城高速外延1公里以内)、绵广高速沿线(两侧各1公里以内)区域,采取疏堵结合方式,杜绝垃圾和秸秆焚烧,确保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目标。加强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和水源地、河道湖泊的环境监管,坚持源头管控。加强城镇市容管理和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强化城镇市容秩序管控和清扫保洁工作。强化城镇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处理以及停车场、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城镇、乡镇垃圾、污水处理站点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数量足够、布局合理、满足需求、运行良好。到2020年底,城市(含县城)和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65%。(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将卫生城镇创建作为提高城镇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卫生城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整体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整合卫生计生、建设和住房、环保、食药等监管资源,努力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科学制定卫生创建目标计划,不断提质扩面。建立卫生城镇动态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和方法,不断提高创建管理水平。大力开展省级卫生单位创建,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带头创建省级卫生单位。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达5%以上,省级卫生乡镇、村覆盖率分别达到60%、50%以上。探索开展健康城镇建设,将健康政策纳入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积极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城乡厕所改造和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指示精神,将卫生厕所建设和管理作为民生工程加快实施,建立政策支持、财政资金引导、涉农项目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多方筹资模式。将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纳入农房新改建房屋规划、审批。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公路沿线、铁路车站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加快推广改厕新技术,建立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交通运输局、成铁广元车务段,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科学预防控制传染病。全面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防控。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重大自然灾害和大型活动医疗卫生保障等工作。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流行规律研判,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在重大自然灾害中组织开展环境和饮用水消毒、食品安全保障和垃圾粪便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有效减少病媒生物危害。坚持环境治理为主、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策略,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三防”设施,集中开展春秋季灭鼠和常年性环境卫生消杀活动,防止登革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加强病媒消杀服务机构公示和备案管理,推进消杀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消杀机构服务行为。加强“四害”密度监测,为科学防制提供依据。到2020年底,市、县级疾控机构具备蚊、蝇、鼠、蟑密度监测能力,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农村特别是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和地方病病区饮水工程建设,统筹解决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到2020年底前,市本级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县级具备常规指标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大力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十不”行为,有效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加大新闻媒体开展健康知识公益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施医疗扶贫,积极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支持性环境,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乡镇、行政村逐步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探索建立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机制,到2017年底实现全开放。加强全民健康科学研究,推广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方法,大力推行社区健身活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活动。大力推广中医治未病,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体育工会、运动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众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积极开展禁控烟活动。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营造全面控烟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模范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9号)规定。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到2020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要率先建设成无烟单位。(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爱卫会建设,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特别要加强基层工作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建立以奖代补、以奖促建等激励机制。各级爱卫会要研究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依法科学治理。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深化爱国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爱国卫生标准体系,加强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强化爱国卫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和发挥爱国卫生专家委员会作用,为爱国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创新工作模式。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服务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与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积极推广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健身小组、健康讲堂等有效形式,发挥群众组织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每年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推动解决1—2个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

(四)强化督查指导。各地要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专(兼)职爱国卫生督查员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爱卫办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督导,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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